你的海外帳戶正在被通報——這句話只對了一半:台灣的CRS跟你想的不一樣
很多人聽到CRS就緊張,以為所有海外帳戶都被台灣國稅局掌握。實際上台灣不是OECD成員,只跟日本、英國、澳洲三國進行雙邊自動交換。但「沒送回台灣」不等於「沒人知道」——資產所在國仍在對其他上百個CRS會員國交換資料。

「你的海外帳戶已經被台灣國稅局掌握了。」
每次 CRS 話題出來,就有人這樣說。這句話讓很多有海外帳戶的人緊張起來,也讓另一群人因為「我的帳戶不在日本英國澳洲」而完全放鬆警惕。
兩種反應都不準確。
直接答案: 台灣不是 OECD 成員,無法加入標準 CRS 多邊框架,財政部另外建立了一套雙邊交換機制,目前只與日本、英國、澳洲三個國家進行自動資訊交換,每年 9 月定期交換。113 年度(2024 年)共有 1,842 家金融機構申報,涉及 203,336 筆帳戶資料。但重點是:沒有送回台灣,不代表那個國家不在跟其他上百個 CRS 會員國交換——你的帳戶在哪裡,那個國家的規則才是真正影響你的變數。
重點整理:
- 台灣的 CRS 不是國際標準版,是財政部依《稅捐稽徵法》自訂的雙邊機制,法規名稱為《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》(2017年11月16日發布)
- 目前交換對象:日本、英國、澳洲三國,每年 9 月定期交換
- 113 年度(2024 年)申報數據(財政部,114 年 6 月 30 日完成申報):申報金融機構 1,842 家,申報帳戶 203,336 筆
- 112 年度(2023 年)對比數據:1,826 家機構、183,542 筆帳戶——帳戶數年增逾 10%,申報規模持續擴大
- 台灣國稅局「收不到」其他國家的資料,並不表示那些資料不存在——資產所在國與其 CRS 交換夥伴之間的資料流動,和台灣無關
- 持有多重身分(如新加坡 PR、香港居留)的人,要關注的不只是台灣的交換清單,而是你每個稅務居民國各自在哪些國家間交換資料
為什麼台灣的 CRS 是「特別版」
標準 CRS 是怎麼運作的
CRS(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,共同申報準則)是 OECD 在 2014 年發布的全球稅務資訊交換框架。簡單說,就是讓各國金融機構每年申報境外稅務居民的帳戶資訊,再透過多邊協定,自動傳給那個人的稅務居民國。
目前全球有逾 100 個國家和地區參與 CRS,包括英國、德國、法國、新加坡、香港、日本、澳洲、開曼群島、BVI 等幾乎所有主要金融中心。
台灣為什麼沒辦法直接加入
問題出在台灣的國際地位。CRS 的多邊框架由 OECD 主導,台灣不是 OECD 成員,也無法簽署 OECD 主導的多邊主管機關協定(MCAA)。
財政部的解法是:另外制定國內法規,再逐國談判簽署雙邊主管機關協定(CAA),以現有稅務協定的資訊交換條款為基礎,建立台灣自己的雙邊交換機制。
這套機制的核心法規:
| 文件 | 說明 | 發布日期 |
|---|---|---|
| 《稅捐稽徵法》第 5-1 條 | 台灣 CRS 的法源授權 | — |
| 《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》 | 金融機構申報義務細則 | 2017-11-16(財政部) |
| 雙邊主管機關協定(CAA) | 與各國個別簽署,確立交換時程與範圍 | 逐國不同 |
目前只跟三個國家真的交換
截至 2026 年 7 月,台灣已正式啟動自動資訊交換的國家為:
| 國家 | 狀態 | 備注 |
|---|---|---|
| 🇯🇵 日本 | ✅ 自動交換中 | 每年 9 月定期交換 |
| 🇬🇧 英國 | ✅ 自動交換中 | 每年 9 月定期交換 |
| 🇦🇺 澳洲 | ✅ 自動交換中 | 每年 9 月定期交換,華人移民大宗國 |
| 🌐 其餘 100+ CRS 成員國 | ⚪ 未直接與台灣交換 | 資料不會送回台灣,但這些國家彼此間仍在交換 |
這三國的申報規模
根據財政部公告,113 年度(2024 年) CRS 申報統計(114 年 6 月 30 日完成申報):
- 申報金融機構:1,842 家
- 申報帳戶筆數:203,336 筆(屬澳洲、日本或英國稅務居住者持有或控制之帳戶)
相較 112 年度(183,542 筆),一年內成長逾 10%,顯示申報範圍持續擴大。
這 203,336 筆,是在台灣有金融帳戶、且被認定為日本、英國或澳洲稅務居住者的人的帳戶資料——這些資料,每年 9 月會送往這三個國家的稅務機關。
「沒送回台灣」≠「沒人知道」
這是這篇文章最重要的一個觀念校正。
台灣收不到,不代表那個國家不在交換
假設你在新加坡有一個銀行帳戶。台灣沒有跟新加坡交換 CRS,所以台灣國稅局收不到你在新加坡帳戶的資訊——這是真的。
但新加坡本身是 CRS 成員國,新加坡金融機構每年都在向**新加坡稅務局(IRAS)**申報境外稅務居民的帳戶。如果你同時是澳洲稅務居民(有澳洲 PR)、英國稅務居民,新加坡就會把你的帳戶資訊送給澳洲稅務局(ATO)和英國稅務局(HMRC)。
台灣收不到,是因為台灣沒有跟新加坡簽 CAA——不是因為這筆資料不存在。
資料流的正確理解方式
你在新加坡的銀行帳戶
↓
新加坡 IRAS(收到申報)
↓ 傳送給所有有 CAA 的國家
澳洲 ATO ✓(如果你是澳洲稅務居民)
英國 HMRC ✓(如果你是英國稅務居民)
日本 NTA ✓(如果你是日本稅務居民)
台灣國稅局 ✗(台灣沒有跟新加坡簽 CAA)
台灣沒有拿到這筆資料,但其他國家拿到了。
如果你在台灣以外還有稅務居民身分,那個國家的稅務機關就可能收到你在境外帳戶的 CRS 申報資料。
誰的帳戶資料會被送回台灣?
台灣目前只收三種資料:
- 日本稅務居民在台灣金融機構持有的帳戶 → 台灣送給日本
- 英國稅務居民在台灣金融機構持有的帳戶 → 台灣送給英國
- 澳洲稅務居民在台灣金融機構持有的帳戶 → 台灣送給澳洲
同樣地:
- 台灣稅務居民在日本/英國/澳洲金融機構持有的帳戶 → 日本/英國/澳洲送給台灣
所以對純台灣稅務居民來說:
- 在日本、英國、澳洲的帳戶 → 資料會送回台灣國稅局 ⚠️
- 在新加坡、香港、瑞士、開曼的帳戶 → 資料不會送到台灣,但這些地方仍在跟其他 CRS 成員交換
誰需要特別注意?
需要認真評估的情境:
| 情境 | 曝險說明 |
|---|---|
| 在台灣有帳戶,同時是日、英、澳稅務居民 | 台灣帳戶資料會送往那些國家的稅務機關 |
| 在日、英、澳有帳戶,是台灣稅務居民 | 那些帳戶資料會送回台灣國稅局 |
| 持有新加坡 PR / 香港居留,同時維持台灣戶籍 | 需確認自己在哪些國家被認定為稅務居民,各國間交換情況不同 |
| 透過境外公司持有帳戶 | CRS 採穿透原則,最終受益人仍須被辨識申報 |
目前影響較低的情境:
- 帳戶只在台灣,且只有台灣稅務居民身分,資產所在地非日、英、澳
- 持有的境外帳戶所在國尚未與台灣或你其他稅務居民國簽訂 CRS 交換協定
海蒂的觀點
我在跟客戶討論海外資產配置的時候,最常遇到兩種極端:
一種是「CRS 好可怕,我要把所有帳戶都搬回來。」另一種是「新加坡又不在台灣的交換名單上,我沒問題。」
這兩種都是從錯誤的起點出發。
CRS 的邏輯不是「誰送資料給台灣」,而是「你在哪些國家是稅務居民,以及你的資產在哪個國家的金融機構裡。」
正確的問題是:
- 我是哪些國家的稅務居民?
- 那些國家跟誰有 CRS 交換協定?
- 我的帳戶在哪個國家的金融機構,那個機構在跟誰交換?
三個問題的交集,才是你真正的曝險位置。
台灣的交換名單只有三個國家——但這不是終點,而是起點。
◇ Heidy 海蒂學姊 ◇
FAQ
Q:台灣以後會跟更多國家交換嗎?
財政部持續與更多稅務協定締約國洽商雙邊 CAA,未來交換範圍有機會擴大。但因台灣的特殊國際地位,談判進度較慢,短期內大規模擴增的可能性有限。目前立法院也有持續關注此議題,可追蹤財政部官方公告。
Q:帳戶金額多少才會被申報?有門檻嗎?
台灣版 CRS 對「高價值帳戶」(帳戶餘額超過美金 100 萬元)採取更嚴格的盡職審查,但基本上沒有「金額太小就不申報」的絕對免除。存款帳戶、託管帳戶、人壽保險、年金保單等都在申報範圍內,申報的是帳戶餘額及應計利息,不是只看大額交易。
Q:用公司名義開戶能規避申報嗎?
不能。CRS 對「消極非金融機構(Passive NFE)」採穿透原則——若公司的主要收入來自被動投資(利息、股息、租金),金融機構必須辨識並申報最終受益人(持股 25% 以上)。用空殼公司持有境外帳戶,申報義務落在真正的受益人身上。
Q:台灣目前跟哪些國家有稅務協定(可能未來簽 CAA)?
截至 2026 年,台灣已與 32 個國家簽署租稅協定,包括新加坡、英國、日本、澳洲、荷蘭、德國、法國等。英國、日本、澳洲已在 CAA 清單上;其餘協定國是否會升級為 CRS 自動交換,視個別談判進度而定。
Q:我是台灣人,在香港有帳戶,台灣國稅局會知道嗎?
目前台灣尚未與香港簽署 CRS 雙邊 CAA,所以香港帳戶的資料不會透過 CRS 管道送到台灣國稅局。但香港本身是 CRS 成員,香港帳戶資料會送往香港與之交換的國家——若你同時有英國稅務居民身分,英國就會收到。
關於作者
我是海蒂學姊,專注高資產家庭、跨境資產與家族財富整合的獨立財務顧問(IFA)。CRS 的架構看起來複雜,但核心邏輯很清楚:你的稅務居民身分,決定了哪些國家在追你;你的帳戶所在地,決定了誰有義務申報你。
Disclaimer
本文為一般觀念分享,不構成個別稅務或法律建議。台灣 CRS 交換對象及申報規定可能隨財政部公告調整,最終以財政部官方公告為準。跨境稅務規劃請諮詢合格的跨境稅務顧問。
Source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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