住英國滿十年,海外資產也會被課英國遺產稅嗎?長期居民新制全解析
英國 2025 年 4 月起遺產稅改採「長期居民」制度,判斷從 domicile 轉為實際居住年數。過去 20 個稅務年度住滿 10 年,海外資產也可能進入英國遺產稅範圍,離境後還有 3–10 年尾期。這篇說清楚門檻、影響與規劃方向。

你人在倫敦陪孩子讀書,房子和公司都還在亞洲——但英國,可能已經改變了看待這些資產的方式。
直接答案: 英國自 2025 年 4 月 6 日起,遺產稅(Inheritance Tax, IHT)改採「長期英國居民(long-term UK resident)」制度,判斷依據從過去的 domicile(住所)轉為實際居住年數。常見門檻是:過去 20 個稅務年度中,在英國居住至少 10 年——符合的人,連英國境外的資產也可能被納入英國遺產稅評估(IHT 稅率最高 40%)。而且離開英國之後,依過去的居住年數,境外資產還可能有 3 到 10 年的「尾期」。「房子沒有搬去英國」這件事,無法單獨排除這個風險。
重點整理:
- 新制自 2025 年 4 月 6 日起生效,判斷基礎從「domicile 住所」改為「實際居住年數」
- 成為長期居民的常見門檻:過去 20 個稅務年度中,在英國居住滿 10 年
- 一旦符合,遺產稅的評估範圍從「英國境內資產」擴大到全球資產
- 離開英國後仍有「尾期」:依過去居住年數,境外資產可能還有 3 至 10 年落在英國遺產稅範圍
- 判斷要看:搬家日期、離境年度、以及過去 20 年每一年的居住紀錄——不是靠「房子在哪裡」
這件事是什麼?
英國遺產稅本身不新,稅率最高 40% 也行之有年。真正變的,是**「誰的資產要被算進來」**這條判斷線。
舊制:看 domicile(住所)
過去,英國用一個叫 domicile 的概念判斷你要不要對全球資產繳英國遺產稅。domicile 是一個偏法律、偏主觀的概念——它看的是你「長期的歸屬地」,牽涉出生、父親的 domicile、你有沒有打算永久留在英國。實務上,很多在英國住很久的外國人,仍主張自己的 domicile 在原國,藉此把海外資產排除在英國遺產稅之外。
新制:看實際住了幾年
2025 年 4 月 6 日起,英國把這條線換掉,改用一個客觀、可數的標準:你過去 20 個稅務年度裡,實際在英國住了幾年。
住得夠久,就成為「長期英國居民(long-term resident)」。一旦是長期居民,英國遺產稅的評估範圍就不再只是英國境內的房子或帳戶,而是你全球的資產——包含還放在台灣、香港的股權、房產與投資帳戶。
換句話說,判斷從「你心裡認為家在哪」,變成「你的腳實際踩在英國幾年」。後者,數得出來。

關鍵門檻:10 / 20
長期居民最常被引用的判斷是:
| 條件 | 內容 |
|---|---|
| 核心門檻 | 過去 20 個稅務年度中,在英國居住至少 10 年 |
| 連續居住 | 連續住滿前 10 年,也可能符合長期居民條件 |
| 影響範圍 | 符合後,全球資產納入英國遺產稅評估 |
這裡最容易被忽略的一點是:門檻算的是「居住年數」,不是「你把資產搬去哪」。 你的錢和房子留在台灣,完全不影響這條線的計算。只要人住得夠久,那些留在亞洲的資產一樣可能被算進英國遺產稅。
離開之後,還有一條尾巴
很多人以為「那我離開英國就沒事了」。不完全是。
新制設有尾期(tail):一個人不會因為離境當天就立刻脫離長期居民身分。依照過去累積的居住年數,境外資產可能還會有 3 到 10 年繼續落在英國遺產稅的範圍內。
也就是說,判斷你這一刻的英國遺產稅曝險,要同時看三件事:
- 搬家日期——什麼時候離開的
- 離境年度——落在哪一個稅務年度
- 過去 20 年的居住紀錄——每一個稅務年度到底算不算「英國居住」
這三件事要一起算,缺一不可。這也是為什麼,門檻接近時最該做的不是「趕快搬」,而是先把數字盤清楚。

誰要特別注意?
這件事最容易打中的,是一種很典型的跨境家庭結構:
人在倫敦,資產在亞洲。
孩子在英國讀書,一位家長長住陪讀;同時,公司股權、名下房產、投資帳戶還分散在台灣、香港或其他地區。如果規劃時只盯著「資產在哪裡」,很可能整個漏掉一件事:居住身分已經悄悄改變了。
一旦成為長期居民,那些留在亞洲、你一直以為「跟英國無關」的資產,都可能被算進英國遺產稅。連帶地,原本寫好的遺囑、信託與保單,都要重新檢查一次適用法律與稅務——因為它們當初設計時,很可能沒有把英國這一層算進去。
常見誤解
| 常見誤解 | 正確認識 |
|---|---|
| 「房子和公司都在台灣,跟英國遺產稅無關」 | 新制看的是居住年數,不是資產所在地。住得夠久,海外資產也算 |
| 「住滿十年就一定要對全球資產繳英國遺產稅」 | 是「常見門檻」不是唯一條件,仍要逐年計算居住年度與個案情況 |
| 「離開英國就立刻沒事」 | 有 3–10 年尾期,離境不等於當天脫身 |
| 「我沒有英國國籍,就不用管英國遺產稅」 | 新制與國籍無關,看的是實際居住 |
| 「舊的遺囑和信託還能用」 | 居住身分改變後,適用法律與稅務可能不同,需重新檢視 |
自我檢查清單
- 我(或家人)過去 20 個稅務年度中,在英國實際住了幾年?有沒有逐年記錄?
- 是否已接近或超過「住滿 10 年」的門檻?
- 我的全球資產地圖是否完整——台灣、香港、英國、其他地區的房產/股權/保單/帳戶都列出來了嗎?
- 未來三到十年的移居與資產處分計畫,是否已納入英國遺產稅尾期一起評估?
- 現有的遺囑、信託、保單,是否已依英國居住身分重新檢查適用法律?
我會建議怎麼開始?
第一步,補齊居住紀錄。 把過去 20 個稅務年度、每一年的在英居住天數整理出來。這是所有判斷的地基,而且越晚補越難還原(出入境紀錄、租約、學費繳費紀錄都可能用得上)。
第二步,畫一張完整的全球資產地圖。 不是只看英國那一塊,而是把台灣、香港與其他地區的房產、股權、保單、帳戶全部列上。
第三步,把英國遺產稅納入整體傳承規劃。 跨境的稅務不能各國分開看——英國遺產稅、台灣遺產稅、資產所在地的規則,要放在同一張表上一起算。
第四步,個案一定要找英國本地的稅務專業者確認。 長期居民的判斷牽涉逐年居住認定與個人情況,本文說的是制度輪廓,不能取代個案判斷。
延伸閱讀:
FAQ
Q:我沒有英國國籍,只是長住陪孩子讀書,也會被課英國遺產稅嗎?
A:新制與國籍無關,看的是「實際居住年數」。只要過去 20 個稅務年度中在英國住滿 10 年(成為長期居民),你的全球資產就可能進入英國遺產稅評估範圍,跟有沒有英國護照無關。
Q:我在台灣的房子和公司股權,英國真的算得到嗎?
A:一旦你被認定為長期英國居民,英國遺產稅的評估範圍會從「英國境內資產」擴大到「全球資產」,這就包含你留在台灣、香港的房產與股權。資產在哪裡不是重點,你的居住身分才是。
Q:那我趕在住滿十年前離開英國,是不是就安全了?
A:離境不等於當天脫身。新制有 3 到 10 年的尾期,依你過去累積的居住年數而定。所以與其趕著搬,不如先把居住年度與離境時點算清楚,再決定怎麼安排。
Q:「稅務年度」是怎麼算的?跟我搬家的那一天有關係嗎?
A:英國稅務年度是每年 4 月 6 日到隔年 4 月 5 日。你在哪一個稅務年度搬入、搬出,會影響那一年算不算「英國居住」,進而影響整體年數。搬家日期落在稅務年度的哪一段,實務上會有差別,需要逐案確認。
Q:這樣我原本設好的信託,是不是也要重做?
A:不一定要重做,但一定要重新檢視。信託當初設計時若沒有把英國居住身分算進去,適用法律與稅務可能已經不同。是調整、加保障、還是維持原狀,要由熟悉跨境的專業者依個案評估。
海蒂的觀點
跨境家庭最容易記得的,是簽證到期日、是孩子的學期、是機票。最容易忽略的,卻是**「每一個稅務年度,到底住了幾天」**。
英國這次的改制,把一條原本模糊、可以主張的線(domicile),換成一條數得出來、跑不掉的線(居住年數)。它對你好不好,取決於你有沒有在門檻靠近之前,先把資產地圖、家人居住地、未來的離境計畫盤清楚。
真正決定海外資產命運的,從來不是你把錢放在哪一國。是你有沒有在事情發生之前,先把自己的居住紀錄弄清楚。這些資料,越晚補,越難還原。
◇ Heidy 海蒂學姊 ◇
關於作者
我是海蒂學姊,專注高資產家庭、跨境資產與家族財富整合的獨立財務顧問(IFA)。跨境資產規劃,不是把錢放遠,而是讓架構站得住。
Disclaimer
本文為一般觀念分享,不構成個別法律或稅務建議。英國長期居民遺產稅的判斷牽涉逐年居住認定與個人情況,規則亦可能調整,個別案例請諮詢英國本地具資格的稅務專業者後再行規劃。
Sources
同主題其他文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