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贈與稅:每年 244 萬的額度,怎麼用才最聰明?
台灣每人每年有 244 萬元的贈與稅免稅額,夫妻合計 488 萬。這個工具很多人知道,但真正用對的人不多。從複利效果、資產選擇順序、跨年度贈與技巧到搭配保單與信託,完整說清楚。

每年 244 萬,聽起來不多。但持續用 10 年,就是 2,440 萬的免稅移轉。
直接答案: 台灣《遺產及贈與稅法》規定,每人每年贈與免稅額為 NT$244 萬元(2022 年起適用)。這個額度不累積、不轉讓,用不到就消失。正確做法是:提早開始、跨資產類型搭配使用、配合保單或股權設計,讓每年的額度發揮最大效益——而不是只知道「每年可以給孩子 244 萬現金」。
這件事是什麼?
贈與稅的基本邏輯
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22 條,每位贈與人每年有免稅額 NT$244 萬元(2022 年按物價指數調整後適用至今)。超過部分依累進稅率課稅:
| 贈與金額(扣除免稅額後) | 稅率 |
|---|---|
| NT$2,811 萬以下 | 10% |
| NT$2,811 萬~NT$5,621 萬 | 15% |
| NT$5,621 萬以上 | 20% |
(課稅級距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上漲達 10% 依法調整,上表為財政部公告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適用、2026 年沿用的最新金額。完整的免稅額與級距對照表,見2026 遺贈稅級距+免稅額對照表。)
幾個重要觀念:
- 免稅額以贈與人為單位計算,不是以受贈人計算
- 夫妻各自有 244 萬免稅額,合計每年可免稅移轉 488 萬
- 配偶間相互贈與全額免稅(不計入 244 萬限額)
- 子女婚嫁時,父母各可再多 100 萬的婚嫁贈與免稅額
- 直系血親間的房地產贈與也在範圍內,但有土地增值稅、契稅等配套成本
重點整理:
- 每年 244 萬免稅額,不用就浪費,無法累積
- 夫妻合計 488 萬;配偶間贈與全額免稅;婚嫁當年父母各加 100 萬
- 贈與股票時,以贈與日收盤價計算,非取得成本
- 未依限申報被查到,依遺贈稅法第 44 條可按應納稅額加處二倍以下罰鍰;主動補報處罰較輕
244 萬能做什麼?複利效果的真實計算
很多人看到 244 萬覺得「不多」,但看長期複利就不一樣了:
| 年數 | 每年贈與 | 累積移轉(夫妻合計) |
|---|---|---|
| 5 年 | 488 萬/年 | NT$2,440 萬 |
| 10 年 | 488 萬/年 | NT$4,880 萬 |
| 20 年 | 488 萬/年 | NT$9,760 萬 |
若贈與的是持續增值的資產(股票、基金、公司股權),這個數字還要再乘上資產增值倍數。
換個方式想: 假設父母 55 歲開始規劃,預期到 75 歲,共 20 年——夫妻合計可免稅移轉接近 1 億元的資產,完全在法律框架內。
哪些資產最適合拿來「用掉」免稅額?
不是所有資產都一樣適合。選擇的關鍵是:增值潛力高、移轉成本低、未來課稅負擔輕。
優先順序建議:
① 未上市公司股權(最推薦)
未上市股票的贈與,以每股淨值(資產負債表帳面價值)計算贈與價值,而非市場價值。若公司實際價值遠高於帳面淨值(例如有大量無形資產、商譽),這個差距就是稅務上的「空間」。
案例: 一家帳面淨值 5,000 萬的家族企業,實際市場價值可能是 2 億。每年用帳面淨值計算贈與,可以用更低的稅基移轉更多實質價值。
② 成長型股票或基金
贈與時以市價計算,受贈人取得後若繼續增值,未來資本利得在台灣目前不課所得稅(上市股票)。提前移轉,讓增值發生在下一代名下。
③ 現金(最簡單,但效率最低)
現金沒有增值空間,也不存在估值折讓的問題。244 萬現金就是 244 萬,沒有額外效益。但現金贈與最簡單、最沒有爭議,適合作為基礎配置。
有一個附帶好處常被忽略:贈與申報紀錄,就是子女日後最好的資金來源證明。孩子拿這筆錢買房、投資,銀行或國稅局追問資金來源時,一份申報紀錄勝過所有解釋。
④ 不動產(需謹慎計算整體成本)
土地以公告地價、房屋以評定現值計算贈與稅基——通常遠低於市價。但要同時考慮:土地增值稅、契稅、贈與稅申報、未來出售時的房地合一稅。整體成本未必比繼承划算,需個案試算。
| 稅目 | 繼承 | 贈與 |
|---|---|---|
| 遺產稅 / 贈與稅 | 依遺產淨額計算(最高 20%) | 依贈與淨額計算(最高 20%) |
| 土地增值稅 | 免徵 | 需繳 |
| 契稅 | 免徵 | 需繳(房屋評定現值的 6%) |
若土地增值潛力大,繼承的整體稅務成本通常較低。但父母健在且持有時間長、公告現值遠低於市價時,提前分年贈與部分持分搭配免稅額,可以分散稅務衝擊。兩條路的總稅負要請會計師分別試算,不能套用簡單原則。
進階用法:搭配保單和信託
搭配保單
每年將 244 萬贈與給子女,子女再以這筆錢繳交保費——被保險人可以是父母,子女為受益人。這個架構的效果:
- 完成了財富移轉(贈與已完成)
- 保費在保單期間累積現金價值
- 父母身故時,保險給付直接給子女,不列入遺產(指定受益人的保險金)
- 若運用得當,還有增值效果(投資型保單)
注意: 財政部對「以贈與金購買保單」有查核機制,若明顯以避稅為目的安排,可能被認定為實質課稅。架構設計需要顧問協助。
搭配家族信託
將每年的免稅贈與「注入」信託,由信託管理人統一投資運用,受益人(子孫)按信託條款逐步受益。
這個做法的好處:
- 防止子女「一次拿到一大筆錢」而揮霍
- 信託財產受到債務隔離保護
- 可以設計「達到某年齡才能領取」等條件
跨年度贈與:最常被忽略的操作技巧
免稅額每年 1 月 1 日重置,所以跨年度贈與可以在短時間內傳遞更大金額:
- 12 月底:父、母各贈子女 NT$244 萬(共 NT$488 萬)
- 1 月初:再各贈一次(共再 NT$488 萬)
兩個月內,免稅傳遞 NT$976 萬給單一子女。 若剛好碰上子女結婚,再搭配父母各 NT$100 萬的婚嫁贈與免稅額,數字更高。
常見錯誤:為什麼很多人沒用好這個額度?
錯誤一:只給現金,忽略其他資產 現金效率最低。應優先考慮未上市股權、成長型資產。
錯誤二:等到「要用到的時候」才開始 贈與稅規劃的核心是時間——越早開始,累積移轉的金額越大。55 歲才開始和 45 歲開始,差距可以是數千萬。
錯誤三:忘記申報 贈與超過免稅額,應在贈與後 30 天內申報。未依限申報被查到,依遺贈稅法第 44 條可按應納稅額加處二倍以下罰鍰。即使在免稅額內,某些情況(如贈與不動產)也需要申報。
錯誤四:配偶間贈與沒有善用 配偶間贈與全額免稅,很多人不知道這個工具。可以先從一方轉到另一方,再從另一方贈與子女,有時可以優化稅務安排。
錯誤五:只有一年規劃,沒有長期策略 贈與稅規劃是「長跑」,不是「衝刺」。需要 10–20 年的持續執行,才能發揮最大效益。
誰需要注意?
你適合認真規劃贈與稅,如果:
- 資產規模在 NT$3,000 萬以上,有明確的傳承對象
- 有未上市公司股權,帳面淨值遠低於實際價值
- 子女已成年,可以開始承接資產
- 你的遺產規模預估在遺產稅免稅額(NT$1,333 萬)以上
暫時不急,如果:
- 資產規模較小,預估遺產稅不會超過免稅額
- 子女仍未成年,資產管理能力未確認
- 家族成員間有未解決的信任問題(贈與後資產就是對方的了)
常見誤解
| 誤解 | 真相 |
|---|---|
| 「244 萬不多,懶得規劃」 | 夫妻合計 488 萬,20 年近 1 億。複利效果遠比你想的大 |
| 「現金最方便,就給現金」 | 現金效率最低。未上市股權、成長資產的實際移轉效益高很多 |
| 「配偶間不用規劃,反正免稅」 | 配偶免稅是工具,不是終點。要想的是:先移到配偶名下,再從配偶贈與子女,是否有更佳的稅務路徑? |
| 「等到退休再說」 | 越早開始,累積效果越大。45 歲和 60 歲開始,差距可達數千萬 |
| 「不動產贈與比繼承划算」 | 不一定。土地增值稅、契稅、未來房地合一稅都要納入計算,需要個案試算 |
判斷表格 / 清單
自查:我有沒有好好用這個工具?
- 我每年有沒有「用掉」244 萬免稅額?(或夫妻各自 244 萬)
- 我贈與的是現金,還是增值潛力更高的資產?
- 我有未上市公司股權嗎?帳面淨值 vs 市場價值差距有多大?
- 我有沒有把贈與稅規劃和保單、信託搭配設計?
- 我的贈與計畫有沒有提前申報,避免未來被查?
- 從現在算到 75 歲,我能免稅移轉多少資產?(試算一下)
延伸閱讀:生前贈與會被追回嗎?台灣遺產稅兩年內贈與併入課稅重點
海蒂的觀點
贈與稅規劃,是我認為台灣稅法中最「親民」的傳承工具。
它不需要複雜的架構,不需要海外帳戶,不需要信託——只需要時間和持續執行。每年 244 萬,夫妻合計 488 萬,持續 20 年,接近 1 億元的免稅移轉。這不是在鑽漏洞,這就是法律明確給你的工具。
問題是:大多數人知道這個工具,卻沒有系統地用它。要麼忘了用,要麼只給現金沒有考慮資產類型,要麼沒有搭配整體傳承規劃。
我的建議很簡單:從今年開始,每年固定執行一次。不需要等到資產夠多,不需要等到孩子夠大。時間才是最大的變數——而它每年都在消耗。
◇ Heidy 海蒂學姊 ◇
FAQ
Q:244 萬是怎麼算出來的?會不會再調整?
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,免稅額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上漲達 10% 就依法調整。2022 年由 220 萬調整至 244 萬後,到 2026 年仍維持不變。課稅級距則已在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調高(10% 級距上限由 2,500 萬調至 2,811 萬),未來視物價變動還會再調。
Q:贈與要不要申報?什麼時候申報?
每年贈與超過免稅額的部分,應在贈與行為發生後 30 天內向國稅局申報。贈與不動產,在辦理產權移轉前也需先申報。贈與現金在免稅額內,雖不強制申報,但建議保留匯款紀錄備查。
Q:子女有多個,244 萬要怎麼分配?
244 萬是贈與人(父/母)的總額度,不是每位受贈人各有 244 萬。父親可以今年給 A 子 100 萬、B 子 144 萬,合計剛好用滿;或今年全給一個人,明年再給另一個人。
Q:贈與現金和贈與股票,有什麼不同?
贈與現金:直接以現金金額計算贈與價值,無估值問題。 贈與上市股票:以贈與日收盤價計算,未來漲跌的利得或損失由受贈人承擔。 贈與未上市股票:以每股淨值(帳面價值)計算,若市值遠高於淨值,可用較低稅基移轉較高實質價值。
Q:配偶間贈與真的完全免稅嗎?有上限嗎?
是的,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20 條,夫妻間相互贈與,全額免計入贈與總額,無金額上限。但仍須注意:若是不動產,仍有土地增值稅、契稅等相關稅費。
Q:如果我每年都贈與,但沒有申報,會怎樣?
在免稅額內的現金贈與,若未申報通常不會有稅款問題(無稅可漏),但建議補申報留存紀錄。若超過免稅額的部分未依限申報,被國稅局查到後,除補稅外,依遺贈稅法第 44 條可按應納稅額加處二倍以下罰鍰。主動補報比被動被查,處罰通常較輕。
Q:我把錢匯給孩子買房,算不算贈與?
若孩子無需還款,就構成贈與。若有借款合約且確實還款,則是借貸,不課贈與稅。國稅局會依實質認定,孩子顯然沒有還款能力或實際上未還款,借貸主張可能不被接受。金額在免稅額內的話,主動申報留下紀錄,就是孩子日後購屋資金來源的最好證明。
關於作者
我是海蒂學姊,專注高資產家庭、跨境資產與家族財富整合的獨立財務顧問(IFA)。贈與稅規劃是我認為每個有傳承需求的家庭,都應該從今年就開始執行的事——不是等到「有空再說」。
Disclaimer
本文為一般觀念分享,不構成個別投資、保險、法律或稅務建議。贈與稅規劃涉及個人資產狀況、家庭結構與稅務居住地,應依個案情況諮詢合格會計師與稅務顧問,勿自行判斷申報義務。
Source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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