觀念重建 ·

生前贈與 vs 身後遺產:哪種傳承方式在台灣更划算?

同樣把資產傳給下一代,生前贈與要繳贈與稅,身後繼承要繳遺產稅——哪種方式更省錢?台灣的贈與稅和遺產稅稅率相近,但計算基礎和時機的差異,讓兩者在不同情況下有截然不同的結果。這篇用實例說清楚。

生前贈與vs遺產繼承

同樣是把資產留給孩子,生前給和身後給,差別在哪裡?

很多台灣人以為反正稅率差不多,先給後給都一樣。但細算下來,兩種方式在不同情況下的實際稅負,差距可能非常大。


直接答案: 台灣贈與稅(最高 20%,超過 2,500 萬元)和遺產稅(最高 20%,超過 1 億元)稅率結構相近,但計算基礎和時機的不同,讓生前贈與在某些情況下更有利:①每年 244 萬元免稅額(贈與稅)可以長期累積節省空間;②生前贈與以「贈與當時」的市值計算,若資產未來增值,增值部分不計入遺產;③不動產贈與以公告地積評價計算,通常低於市值,節稅空間更大。但不是所有情況都是生前贈與更好——資金需求、健康狀況、資產類型都會影響最佳時機。


重點整理(114 年度標準):

  • 贈與稅:每位贈與人每年免稅額 244 萬元;超過部分稅率:2,500 萬元以下 10%、2,500–5,000 萬元 15%、5,000 萬元以上 20%
  • 遺產稅:免稅額 1,333 萬元;超過部分稅率:5,000 萬元以下 10%、5,000 萬元–1 億元 15%、1 億元以上 20%
  • 關鍵差異:遺產稅有多種扣除額(配偶、直系血親、父母等),贈與稅只有年度免稅額
  • 不動產的課稅基礎:贈與稅課的是「公告地積評價 + 房屋評定現值」(遠低於市值);遺產稅同樣以評定現值計算,但未來改革方向值得關注
  • 三年內的生前贈與:被繼承人死亡前 3 年內對繼承人的贈與,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5 條,需計入遺產課徵遺產稅(已繳贈與稅可扣抵)

台灣贈與稅 vs 遺產稅:基本比較

項目贈與稅遺產稅
稅率結構10% / 15% / 20%10% / 15% / 20%
免稅額244 萬元/年(每位贈與人)1,333 萬元(每位被繼承人)
主要扣除額幾乎無配偶 553 萬、直系血親 56 萬/人、喪葬費 138 萬等
課稅時機贈與當下身故後 6 個月內申報
課稅基礎(不動產)公告地積評價 + 房屋評定現值同左
三年條款死亡前 3 年贈與計回遺產

什麼情況下,生前贈與更划算?

情況一:長期、小額、持續贈與

每年 244 萬元的免稅額,長期累積的效果非常可觀。

試算:

年數每年贈與(1位子女)累計免稅移轉
5 年244 萬1,220 萬
10 年244 萬2,440 萬
20 年244 萬4,880 萬

若夫妻各自贈與 1 位子女,每年免稅移轉 488 萬,20 年累計接近 1 億元無須繳稅。

這是台灣最簡單、最確定的長期節稅策略之一。

情況二:預期未來增值的資產

生前贈與的課稅基礎是贈與當時的市值。若資產未來大幅增值,增值部分不計入贈與稅(已在贈與時課稅)。

例: 公司股份現值 1,000 萬,10 年後可能值 5,000 萬。

策略課稅基礎稅負估算(稅率 10%)
現在贈與1,000 萬約 75.6 萬(扣除 244 萬免稅額)
10 年後遺產5,000 萬遺產淨額約 3,000 萬,稅率更高

提早贈與預期高增值的資產,可以「鎖定」低稅基。

情況三:不動產的公告現值優勢

台灣不動產的贈與稅和遺產稅,都以公告地積評價(土地)和房屋評定現值(建物)計算,通常遠低於市場價格——可能只有市價的 20–50%。

例: 一棟市價 3,000 萬的台北市公寓:

  • 公告地積評價 + 房屋評定現值合計:約 600–800 萬
  • 贈與稅課稅基礎:600–800 萬(不是 3,000 萬市值)
  • 實際贈與稅(扣除 244 萬免稅額後):約 36–56 萬

這個稅基差異,讓台灣不動產的生前贈與(或遺產繼承)的實際稅率遠低於法定稅率。


什麼情況下,等到遺產繼承更好?

情況一:有大量扣除額可以運用

遺產稅有多種扣除額,若:

  • 有配偶(553 萬扣除額)
  • 有多名直系血親(每人 56 萬)
  • 有殘障子女(693 萬)

這些扣除額加上 1,333 萬免稅額,可能讓遺產淨額大幅縮小,實際稅負低於每年贈與累積的稅。

情況二:資產未來可能縮水

若資產未來可能減值(如企業面臨經營風險、景氣衰退中的不動產),提早贈與以當前較高市值課稅,反而不划算——等到遺產時,以較低市值課稅可能更省。

情況三:委託人對資產控制有需求

生前贈與後,資產名義上已屬於受贈人,委託人(贈與人)失去控制權。若委託人對資產的使用有需求(如住宅、收益型不動產的租金),過早贈與可能影響自身的財務安全。


三年回併條款:最重要的限制

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5 條: 被繼承人死亡前 3 年內,對繼承人(包括配偶、直系血親等)的贈與,需計入遺產課徵遺產稅(已繳的贈與稅可以從遺產稅中扣抵)。

影響:

  • 若在死亡前 3 年內大量贈與,這些贈與會被「拉回」遺產計算
  • 但已繳的贈與稅可以扣抵,不會雙重繳稅
  • 若在健康良好、距離身故尚遠的時期就開始贈與,三年條款通常不是問題

最佳策略: 越早開始、越持續執行,三年條款的影響越小。


實例:同樣 5,000 萬,哪種方式更省?

情況: 父親 60 歲,欲傳給 1 名子女,資產總計 5,000 萬元

方案 A:等到遺產繼承(假設 80 歲身故)

項目金額
遺產總額5,000 萬
免稅額−1,333 萬
配偶扣除(假設配偶已先逝)0
直系血親(1人 × 56萬)−56 萬
喪葬費−138 萬
遺產淨額3,473 萬
遺產稅(估算)347 萬元

方案 B:每年贈與 244 萬 × 20 年(從 60 到 80 歲)

項目金額
20 年累計免稅贈與4,880 萬
剩餘遺產120 萬(已大幅縮小)
遺產稅幾乎為零(低於免稅額)
贈與稅合計0 元(全數在免稅額內)

方案 B 比方案 A 節省約 347 萬元遺產稅——而且子女提早 20 年可以使用這些資金。


海蒂的觀點

生前贈與 vs 遺產繼承,不是一個「哪個絕對更好」的問題,而是「在你的具體情況下,哪個組合更合適」的問題。

多數高資產家庭的最佳策略,是兩者搭配:

  • 長期定期贈與(每年 244 萬)處理基礎規模
  • 高增值資產提早贈與(股份、潛力不動產)鎖定低稅基
  • 核心生活資產保留到身後(自住宅、收益型不動產),搭配遺產扣除額

開始的時機永遠比開始的完美更重要。 60 歲才開始每年 244 萬的贈與,比 70 歲才開始多了 10 年的免稅空間。

◇ Heidy 海蒂學姊 ◇


FAQ

Q:每年 244 萬的贈與,需要辦什麼手續?

超過 244 萬的贈與需申報贈與稅(在 30 天內向國稅局申報)。若每年贈與金額在 244 萬元以內,不需要申報,但建議保留贈與的書面紀錄(轉帳紀錄、贈與說明等),以備未來有爭議時舉證。

Q:贈與給孫子女,免稅額也是 244 萬嗎?

是的。每位贈與人每年可以對任何人(子女、孫子女、親友)合計贈與 244 萬元免稅。對子女和對孫子女是加總計算,而不是各自 244 萬。若希望提高移轉速度,可以讓子女也各自對孫子女贈與,多一個 244 萬的免稅管道。

Q:台灣未來會調整贈與稅免稅額嗎?

贈與稅免稅額依「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年度累計漲幅達 10% 時,調整 10 萬元」的原則調整(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22 條)。244 萬元是 114 年度公告數字,未來可能隨物價上漲而調整。


關於作者

我是海蒂學姊,專注高資產家庭、跨境資產與家族財富整合的獨立財務顧問(IFA)。生前贈與的規劃,是我服務客戶時最常討論的時機問題——早一年開始,效果就多一年。

Disclaimer

本文為一般觀念分享,不構成個別稅務建議。文中數字依財政部 114 年度公告標準,稅法規定可能調整,最終以財政部及國稅局現行規定為準。個別情況請諮詢合格的稅務顧問。


Sources

資料確認日期:2026 年 7 月。以下數字均為財政部公告之 114 年度適用標準。

  1. 全國法規資料庫: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5 條(三年回併條款)
  2. 全國法規資料庫: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22 條(贈與稅免稅額 244 萬元)
  3. 全國法規資料庫: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3 條(贈與稅稅率)
  4. 財政部:114 年度遺產稅及贈與稅適用標準公告

— Heidy

想進一步討論你的情況

15 分鐘線上評估,免費

每個家族的處境不同,文章只能講通則。先聊聊你的情況,再決定要不要繼續。

預約評估 →

同主題其他文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