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人買日本房地產的遺產稅陷阱:低持有稅背後的繼承代價
日本固定資產稅確實不高,但日本遺產稅最高稅率 55%,且台日之間沒有正式稅務條約。繼承日本房產的台灣人,可能同時面對日本和台灣兩地課稅,實際稅負遠超預期。
台灣人買日本房地產的遺產稅陷阱:低持有稅背後的繼承代價
台灣人買日本房地產,常說的理由是「穩定、低稅、保值」。
「低稅」這個說法,需要仔細看。
日本的固定資產稅(相當於台灣的房屋稅和地價稅)確實不高,每年大約是固定資產評定額的 1.4%。但「持有稅低」不等於「繼承稅低」。
日本遺產稅(相続税)最高稅率 55%,在全球名列前茅。台日之間沒有正式的稅務條約(由於政治因素,台日之間的租稅協定架構尚未完整實施),台灣繼承人可能面臨兩地同時課稅的情況。
日本遺產稅的課稅範圍
日本遺產稅(依日本相続税法)課稅對象,不以國籍或居住地為唯一標準:
- 在日本境內的財產:無論被繼承人或繼承人是否為日本居民,均須繳日本遺產稅
- 對台灣人而言:只要持有日本境內不動產,就需繳日本遺產稅,無論雙方都住在台灣
2021 年日本稅制改正(自 2023 年 4 月起適用)進一步收窄外國人規避境外資產課稅的空間,對非居住者持有日本資產的課稅範圍有所調整。
⚠️ 日本遺產稅申告期限:依相続税法第 27 條,繼承人須在被繼承人死亡日起 10 個月內向日本稅務署申告並繳清稅款(台灣是 6 個月,日本是 10 個月)。
日本遺產稅稅率與免稅額
基本免稅額公式(相続税法第 15 條):
3,000 萬日圓 +(600 萬日圓 × 法定繼承人數)
例如被繼承人有配偶與 2 名子女(3 名繼承人),免稅額為:3,000 萬 + 600 萬 × 3 = 4,800 萬日圓(約 NT$1,000 萬)。
路線価:稅基打折,但不低
日本房地產繼承稅不用市場成交價,而是用**路線価(路線價格)**估算,通常約為市場價值的 70–80%(日本国税庁路線価公示)。
高端地段(東京港區、新宿、澀谷)的路線価本身就很高,70–80% 的折扣不代表稅基大幅降低。
試算範例:東京市區公寓市值 1 億日圓,路線価 7,500 萬日圓,繼承人 2 名,免稅額 4,200 萬日圓,課稅基礎 3,300 萬日圓,適用 20% 稅率,速算扣除 200 萬日圓,遺產稅約 460 萬日圓(約 NT$100 萬)。
台灣端的重複課稅問題
台灣也有遺產稅,日本房地產會被計入台灣遺產總額。
- 台灣遺產稅基本免稅額:1,333 萬元(民國 113 年起,財政部公告)
- 境外已繳稅扣抵: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1 條,在日本已繳的遺產稅可在台灣稅額中扣抵,但扣抵上限為該境外財產依台灣稅率計算的應納稅額
- 若日本稅率高於台灣適用稅率,超過部分無法抵扣,兩地稅負疊加
降低日本房產繼承稅負的方式
- 生前贈與(生前贈与):日本每年每人基本贈與免稅額 110 萬日圓;另有「相続時精算課税制度」,可累計贈與 2,500 萬日圓而暫不課稅(待繼承時一次計算;2023 年稅制改正,自 2024 年起新增每年 110 萬日圓年度免稅額)
- 壽險安排:日本壽險死亡給付有繼承稅免稅額——500 萬日圓 × 法定繼承人數(相続税法第 12 條第 1 項第 5 款)
- 公司持有:以境外公司持有日本不動產,繼承移轉股份而非不動產本身——但需注意日本稅局對「持有不動產紙上公司」的反避稅規定
資料來源
| 來源 | 說明 |
|---|---|
| 日本相続税法第 15 條 | 遺產稅基本免稅額:3,000 萬+600 萬×法定繼承人數 |
| 日本相続税法第 27 條 | 遺產稅申告期限:死亡後 10 個月內申告並繳清 |
| 日本相続税法第 12 條第 1 項第 5 款 | 壽險死亡給付免稅額:500 萬日圓×法定繼承人數 |
| 日本国税庁(NTA) | 相続税稅率表(2024 年現行)、路線価公示(70–80% 市值) |
| 日本 2021 年稅制改正(2023 年 4 月適用) | 非居住者持有境外資產之課稅範圍調整 |
| 日本 2023 年稅制改正(2024 年起適用) | 相続時精算課税制度:新增 110 萬日圓年度免稅額 |
|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1 條(台灣) | 境外已繳遺產稅扣抵規定(上限為台灣稅率計算之應納稅額) |
| 財政部(台灣) | 遺產稅基本免稅額 1,333 萬元(民國 113 年起) |
本文為教育性內容,日本稅務規定複雜且持續更新,建議聘請同時熟悉台灣及日本稅法的顧問進行個案評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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