傳承規劃 · · 最後更新 2026-08-19

特留分修法2026:兄弟姊妹特留分三讀通過,配偶保護終於落地

2026年7月28日立法院三讀通過民法第1223條,正式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,公布後6個月施行(預計2027年初)。重要提醒:照顧者特別貢獻(第1173條之1)此次三讀未包含,仍是草案。

一位長者捧著相框裡的結婚照,象徵沒有子女的夫妻最該先想清楚怎麼讓另一半被法律保護
圖|沒有子女、父母也走了的夫妻,最容易忽略兄弟姊妹也是繼承人。

2026年8月更新: 立法院已於 2026年7月28日三讀通過民法第1223條修正案,正式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。修正案公布後 6個月施行(總統公布後開始計算,預計2027年初正式生效)。⚠️ 重要區分:法務部原草案中的照顧者特別貢獻(第1173條之1)此次三讀未包含,仍處於草案階段,尚未成為法律。底下文章依最新進度全面更新。

兩個人結婚一輩子,沒有小孩,父母也都走了,你以為遺產當然全部留給另一半。真相是,在現行法律下你的另一半要跟你的兄弟姊妹分這筆錢。更刺的是,那個守在病床邊照顧你到最後一刻的人,法律目前不會自動多分她一塊錢。這篇帶你看清楚:什麼已經確定改了、什麼還沒有、你現在該做什麼。

特留分是什麼,為什麼你不能想留給誰就留給誰

很多人第一次聽到「特留分」三個字,直覺反應是這筆錢是我的,我寫一張遺囑想全部給太太,誰也管不著。法律不是這樣運作的。特留分指的是法律幫某些繼承人保留下來的一塊最低底線,就算你立了遺囑把財產指定給別人,這些人還是可以主張把屬於他們的那塊拿回來。它的存在本來是怕有人臨終被誘導、把全部家產簽給外人,讓最親的家人一夜之間什麼都沒有。

所以遺囑自由跟特留分一直是一組互相拉扯的設計。你有立遺囑分配財產的自由,可是這份自由在現行法下會被特留分擋住一部分。真正關鍵的是搞清楚哪些人有特留分、比例多少,以及這個比例是怎麼算出來的。

配偶的特留分,是用「應繼分」打折算出來的,不等於遺產的一半

這是最多人誤會的地方。配偶的特留分,算的基準是「應繼分的二分之一」,這裡的「一半」指的是應繼分的一半,跟遺產的一半完全是兩回事。

依照現行民法第1223條,直系血親卑親屬(子女、孫子女)、父母、配偶的特留分都是各自應繼分的二分之一;兄弟姊妹、祖父母的特留分則是應繼分的三分之一。應繼分是法律在沒有遺囑時算出的每個繼承人本來該分多少,特留分再從這個基礎往下打折。配偶最後保障到的數字,要先看她跟誰一起繼承、應繼分是多少,再乘上二分之一,結果跟直接把遺產對半分差很多。

沒有子女、父母也走了的夫妻,最容易忽略「兄弟姊妹」這一關

來看那個讓人最有感的情境。一對夫妻沒有生小孩,雙方父母也都過世了,其中一個人離開。你以為財產自然全歸另一半,可是民法第1138條規定的繼承順位是這樣排的:除了配偶之外,第一順位是直系血親卑親屬,第二順位是父母,第三順位才輪到兄弟姊妹,第四順位是祖父母。配偶不排進這個順位裡,而是跟當下那一順位的血親共同繼承。

問題就出在這裡。沒有子女、父母也走了,順位往下掉,這時候跟在世配偶一起繼承的,就變成往生者的兄弟姊妹。就算立了遺囑想全部給配偶,在現行法下(三讀已過、但尚未施行前),兄弟姊妹仍可依特留分主張分回應繼分的三分之一。

這顆地雷,就是7月28日三讀通過的修法要拆的。

攤開的舊照片與相簿,象徵繼承順位其實是在排一個家族世代之間的先後關係
圖|繼承順位,其實是在排一個家族世代之間的先後。

7月28日三讀通過了什麼:只有第1223條,不含照顧者條款

這一段是整篇文章最重要的區分,請務必看清楚。

2026年7月28日,立法院三讀通過的修正案,只有以下兩條:

  1. 民法第1223條:刪除兄弟姊妹的特留分規定——未來立有效遺囑後,兄弟姊妹不得再主張特留分
  2. 民法繼承編施行法第12條:配套的新舊法過渡條款

以下草案內容,此次三讀未通過,仍是草案:

  • ❌ 第1173條之1(繼承人特別貢獻 / 照顧者多分)——仍在立法院審議,尚未三讀
  • ❌ 第1149條修正(酌給遺產調整)
  • ❌ 第1165條修正(遺囑禁止分割期間縮短)
  • ❌ 第1173條之2(適用期限增訂)

這表示:照顧父母最多的人,用「特別貢獻」主張多分,目前仍然沒有法定依據。 這件事還需要等後續立法。

施行時間:三讀通過 ≠ 馬上生效

立法院三讀通過只是第一步,法定流程還有兩個步驟:

  1. 總統公布:憲法規定立法院通過法案後10日內由總統公布(憲法第72條)
  2. 施行:本次修正案明定公布後6個月施行

以7月28日三讀計算,若總統在8月上旬公布,施行時間約為2027年2月前後。確切施行日以總統府公報公布日期為準。

三讀通過到施行前這段期間:現行特留分規定仍然有效。 兄弟姊妹在舊法施行期間依舊可以主張特留分,直到新法正式上路。

法律人在天秤旁執筆審閱文件,象徵特留分是法律幫繼承人保留的最低底線
圖|三讀通過了,但施行要等公布後6個月。

新法施行後對遺囑的影響

新法施行後,兄弟姊妹不再有特留分,但仍是法定繼承人。這兩件事要分開理解:

  • 有立遺囑:遺囑中若沒有分配給兄弟姊妹,他們不能再用特留分主張拿回一塊。這是配偶保護大幅強化的地方。
  • 沒有立遺囑:兄弟姊妹仍依繼承順位分遺產(民法第1138條不動),跟在世配偶共同繼承的格局不變。

所以新法對於沒有子女的夫妻的意義非常具體:你現在就應該去立遺囑。立了遺囑才能讓新法幫你發揮作用;不立遺囑,兄弟姊妹仍然依順位繼承,新法對你沒有差別。

「特別貢獻」現在該怎麼辦:留好證據,等後續立法

照顧者多分的第1173條之1雖然這次沒過,但它在法務部草案中,立法委員也有提案推動,仍有機會在後續版本中通過。

現在能做的最務實的事:從現在就把證據留好。無論修法進度如何,醫療看護單據、轉帳紀錄、照顧時間軸、家族文字安排,這些在任何遺產協議、遺囑信託的設計裡都是你站得住腳的底氣。傳承這件事,留證據永遠比留情緒更能保護人。

一雙手在木桌上整理照片與文件,象徵照顧者要趁早把付出的證據一筆筆留存下來
圖|照顧者特別貢獻條款未在此次三讀中,但證據要先留著。

重點整理:你該記住的幾件事

  • 特留分是法律幫特定繼承人保留的最低底線,遺囑就算寫了,被保障的人仍可主張拿回屬於他的那塊。
  • 配偶的特留分算的是「應繼分的二分之一」,乘的基準是應繼分而非遺產,實際數字要先看跟誰共同繼承。
  • 2026年7月28日:立法院三讀通過民法第1223條,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——這是確定的進度。
  • 施行:總統公布後6個月,預計2027年初正式生效,三讀到施行前現行法仍有效。
  • 照顧者特別貢獻(第1173條之1):此次三讀未包含,仍是草案,尚未成為法律。
  • 新法施行後,有立遺囑才能阻止兄弟姊妹用特留分主張;沒有遺囑,他們仍依順位繼承。
  • 現在最該做的:立遺囑、留照顧證據(單據、轉帳紀錄、時間軸)。

常見誤解:你以為的,跟法律真正的樣子

你以為實際狀況
沒有小孩,遺產當然全給另一半父母也走了的話,在世配偶要跟往生者的兄弟姊妹共同繼承
配偶特留分是遺產的一半是「應繼分的二分之一」,乘的基準是應繼分而非遺產
三讀通過了,兄弟姊妹馬上分不到了三讀通過 ≠ 立即生效;公布後6個月施行,預計2027年初
照顧者特別貢獻也通過了第1173條之1此次三讀未包含,仍是草案
修法通過後不用立遺囑了沒有遺囑,兄弟姊妹仍依繼承順位共同繼承;必須立遺囑新法才有作用
照顧最多自然就會多分現行法無此依據;第1173條之1草案未過,繼續留好證據等後續立法

延伸閱讀:有遺囑,為什麼還不算傳承規劃?

海蒂觀點

我做跨境傳承這些年,真正讓人心疼的,往往是相愛一輩子的兩個人,因為少做一張安排,留下來的那個還要在最脆弱的時候跟別人談錢。這次三讀通過,刪除了兄弟姊妹特留分,是一個明確的進步。但法律過了,施行還要等6個月;照顧者的保護,還要再等後續立法。

你現在能做的,就是趁還來得及:立一張遺囑、把照顧的證據留下來、把整個家的傳承藍圖攤開看一次。早一步看清楚,就是給最愛的人多留一條退路。

如果你正卡在沒有子女該怎麼保護另一半、照顧最多的人怎麼被看見、跨境資產該怎麼一次理清這些問題上,歡迎填寫文末的傳承盤點預約表單,或直接私訊我。

◇ Heidy 海蒂學姊 ◇

FAQ

兄弟姊妹特留分三讀了,現在我的遺囑有效嗎?

三讀通過了,但修正案要等總統公布後6個月才正式施行(預計2027年初)。在施行前,兄弟姊妹的特留分規定仍然有效。施行後,若你有立有效遺囑,兄弟姊妹就不能再用特留分主張分遺產。沒有遺囑的話,他們仍依繼承順位和你配偶共同繼承,新法對你沒有差別。結論:現在就去立遺囑。

「照顧者可以多分」的條款也通過了嗎?

沒有。法務部草案中的第1173條之1(繼承人特別貢獻)此次三讀未包含,仍在立法院審議中,目前不是法律。想主張照顧者多分,目前沒有法定依據,需要等後續立法進度。現在能做的是把照顧的證據(醫療單據、轉帳紀錄、時間軸)先留好。

三讀通過後,兄弟姊妹完全分不到遺產了嗎?

不是。要分兩種情況:有遺囑的話,遺囑未分配給兄弟姊妹,新法施行後他們就無法再用特留分主張;但沒有遺囑的話,兄弟姊妹仍依民法第1138條的繼承順位分遺產,與在世配偶共同繼承的格局不變。

現在可以去立遺囑等新法施行嗎?

可以,而且建議這樣做。遺囑現在就可以立,合法有效。等新法施行後,遺囑中未分配給兄弟姊妹的部分,他們就不能再用特留分主張了。越早立越好,因為立遺囑需要符合法定格式(公證遺囑最穩),且遺囑人需要有意思能力。

我是跨境家庭,資產分散在不同地區,這次修法跟我有關嗎?

有關。台灣的繼承修法影響適用台灣法律的資產和繼承人。當你的資產橫跨不同地區,特留分、遺囑效力、稅負會涉及不只一套法律。這次台灣修法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,正好是重新檢視整體傳承架構的好時機,建議把各地資產、保單、繼承人身分一次盤點。

Disclaimer

本文為一般教育性質的傳承觀念整理,不構成投資、法律、稅務或保險上的個別建議。文中關於民法繼承編修法的內容,依立法院三讀記錄、法務部及主流媒體公開資料整理。修正案已三讀通過,惟需待總統公布並經6個月施行期後方生效,實際施行日期以總統府公報為準。實際的繼承規劃與權益主張,應以正式法律文件、最新公告,及律師、會計師、財務顧問等專業人士意見為準。

Sources


— Heidy

想進一步討論你的情況

15 分鐘線上評估,免費

每個家族的處境不同,文章只能講通則。先聊聊你的情況,再決定要不要繼續。

預約評估 →

同主題其他文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