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人持有美股、美國不動產,要繳美國遺產稅嗎?
美國遺產稅對非美國公民的免稅額只有 6 萬美元,台灣人持有美股或美國房產都在課稅範圍。本文說明適用規則、稅率、與台灣遺產稅的交互,以及合法的規劃出路。

你帳戶裡的美股,不是台灣的事——美國稅局也盯著。
直接答案: 台灣人(非美國公民、非美國稅務居民)持有美國「境內資產」(包含美國上市公司股票、美國不動產),去世時須繳美國遺產稅。免稅額只有 6 萬美元(美國公民 2026 年起為 USD 1,500 萬,差距 250 倍),稅率最高 40%。台美之間沒有遺產稅條約,台灣遺產稅另外算,存在雙重課稅風險。主要規劃出路:透過境外公司持有、改用愛爾蘭註冊 ETF、或美國不動產改以外國公司名義持有。
重點整理:
- 非美國公民(NRA)的美國遺產稅免稅額僅 USD 60,000,遠低於美國公民的 USD 15,000,000(2026 年起,One Big Beautiful Bill Act,永久適用)——差距 250 倍
- 美國「境內資產」包含:美國上市公司股票(無論透過哪個國家的券商購買)、美國不動產、美國境內銀行存款(部分情形)
- 美國遺產稅稅率 18–40%,累進制,超過免稅額的部分即計入
- 台灣遺產稅與美國遺產稅各自獨立計算,台美之間無遺產稅互免條約
- 合法規劃出路:改持愛爾蘭掛牌的相同 ETF、透過 BVI/開曼公司持有美股、美國不動產改以外國公司持有
這件事是什麼?
美國遺產稅的兩套規則
很多台灣投資人對美國所得稅有概念——股息被預扣 30%,資本利得台灣沒有所得稅(目前)——但對美國遺產稅的認識幾乎是空白。
這兩套制度完全獨立。美國遺產稅(Federal Estate Tax)是針對「美國境內資產」在所有人過世時課徵的稅,跟你有沒有申報美國所得稅無關。
美國公民和非美國公民,適用完全不同的免稅額:
| 美國公民/稅務居民 | 非美國公民(NRA) | |
|---|---|---|
| 2026 年免稅額 | USD 15,000,000(永久,每年隨通膨調整) | USD 60,000 |
| 最高稅率 | 40% | 40% |
| 適用資產範圍 | 全球資產 | 美國境內資產(US situs) |
換句話說,台灣人只要持有超過 6 萬美元的美國境內資產,超出部分就開始課稅。對一個帳戶裡有 100 萬美元美股的投資人來說,這不是假設題。
2026 年更新: 美國於 2025 年 7 月通過《One Big Beautiful Bill Act》,美國公民免稅額自 2026 年起永久提升至 USD 1,500 萬(每年隨通膨調整)。NRA 的 USD 6 萬門檻不受影響,兩者差距擴大至 250 倍。
哪些算「美國境內資產」?
這是很多人弄錯的地方。判斷標準不是你的帳戶開在哪裡,而是資產本身的性質。
確定算 US situs(需課美國遺產稅):
- 美國上市公司的股票(Apple、NVIDIA、S&P 500 ETF 如 SPY、VOO)——不論你的帳戶在台灣、香港還是新加坡
- 美國不動產(住宅、商業地產、REITs 持有的美國物業)
- 美國公司發行的公司債
不算 US situs(不課美國遺產稅):
- 外國公司股票(即使這家公司主要持有美國資產)
- 愛爾蘭或盧森堡掛牌的 ETF(即使持倉是美國股票)
- 美國國庫券(T-bills、T-bonds)——非居民免課
- 美國銀行存款(非業務往來帳戶通常免課)
這個差異,是規劃的核心。
稅率怎麼算?
超過免稅額 6 萬美元的部分,依下表累進課稅:
| 應稅資產(超過 USD 60,000) | 稅率 |
|---|---|
| 前 USD 10,000 | 18% |
| USD 10,001–40,000 | 20–24% |
| USD 40,001–1,000,000 | 26–39% |
| 超過 USD 1,000,000 | 40% |
試算範例:
台灣居民 A 去世時持有:
- 美股(SPY、VOO)市值 USD 500,000
- 美國不動產 USD 800,000
合計 USD 1,300,000,扣除 USD 60,000 免稅額後,應稅金額約 USD 1,240,000。
參考稅率表,美國遺產稅約為 USD 441,800(約 35.6% 有效稅率)。同時,台灣遺產稅以上述資產的台幣市價計算,另外課徵 10–20%。
兩稅合計,傳承成本可能超過資產價值的一半。
台美沒有遺產稅條約
美國與部分國家(英國、法國、德國、日本等)簽有遺產稅互免條約,可避免雙重課稅。台灣不在名單上。
這意味著,同一筆美國資產,在美國課過遺產稅之後,台灣遺產稅計算時仍需將其計入遺產總額。台灣目前沒有針對已繳外國遺產稅的扣抵機制(不同於外國所得稅的扣抵)。
合法的規劃出路
出路一:改持愛爾蘭掛牌 ETF
這是最簡單、成本最低的方式。
如果你想要投資美國市場,可以改持愛爾蘭掛牌的同類 ETF,例如:
| 想投資的標的 | 美國掛牌(有遺產稅風險) | 愛爾蘭掛牌(無 US situs) |
|---|---|---|
| 美國全市場 | VTI(Vanguard) | VUSA、VUAA(Vanguard Ireland) |
| S&P 500 | VOO、SPY | CSPX、VUSD(iShares Ireland) |
| 那斯達克 100 | QQQ | CNDX(iShares Ireland) |
愛爾蘭 ETF 本身是愛爾蘭公司發行的外國資產,不屬於 US situs,美國遺產稅不適用。
注意:愛爾蘭 ETF 的股息預扣稅率為 15%(美愛租稅協定),低於直接持美股的 30%,對台灣投資人還有股息稅的優化效果。
出路二:透過境外公司持有美股
將美股轉入 BVI 或開曼群島公司持有。去世時,你持有的是「境外公司股份」,不是美國資產,不觸發美國遺產稅。
注意事項:
- 台灣 CFC 制度 2023 年上路後,境外公司的保留盈餘需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
- 設立成本、年費、帳戶管理複雜度需納入考量
- 適合資產規模較大(台幣數千萬以上)的情形才划算
出路三:美國不動產改以外國公司持有
美國不動產是最難處理的 US situs 資產,因為它無法輕易「換成其他東西」。
高資產人士的常見做法是透過外國公司(LLC 或境外公司)持有美國不動產。去世時,繼承的是公司股份(外國資產),而非不動產本身。
但這個架構有複雜的稅務考量:
- 美國各州對外國公司持有不動產有不同的額外稅務規定
- 出售時的美國資本利得稅(FIRPTA)仍適用
- 需要美國稅務律師配合規劃
我的判斷是:這個架構值得評估,但必須由具備美國稅務資質的顧問主導,不是台灣 IFA 或會計師可以獨立完成的。
常見誤解
| 常見誤解 | 正確認識 |
|---|---|
| 「帳戶開在台灣,不算美國的事」 | 課稅基準是資產性質(美國公司股票),不是帳戶地點 |
| 「金額不大,不用管」 | 免稅額只有 USD 6 萬,超過就課。台幣 200 萬的美股就超標了 |
| 「台灣已繳過遺產稅,美國不會再課」 | 台美無遺產稅條約,兩國各自課,存在雙重課稅 |
| 「SPY 和 CSPX 差不多,買哪個都行」 | US situs 認定天差地遠,SPY 有美國遺產稅風險,CSPX 沒有 |
| 「設 BVI 公司持股就完全沒事了」 | CFC 制度上路後,境外公司盈餘需計入台灣基本所得額,需同步規劃 |
自我檢查清單
- 我持有的美股 ETF,是美國掛牌(如 VOO、SPY)還是愛爾蘭掛牌(如 CSPX、VUAA)?
- 我的美股市值是否超過 USD 60,000(約台幣 200 萬)?
- 我有沒有直接持有美國不動產?
- 我的遺產規劃中,是否已將美國遺產稅納入試算?
- 如果透過境外公司持有美股,CFC 申報義務是否已評估?
我會建議怎麼開始?
第一步,盤點你的美國資產。 把帳戶裡所有美股列出來,確認是哪個國家掛牌。這一步不需要顧問,自己就可以做。
第二步,評估規模。 若美國境內資產合計超過 USD 100,000(約台幣 330 萬),建議認真評估換成愛爾蘭掛牌 ETF,這是成本最低的出路。
第三步,若持有美國不動產,找具備美國稅務資質的顧問。 這個部分不是台灣 IFA 能單獨處理的,需要有美國執照的稅務律師或會計師配合。
第四步,把美國遺產稅納入整體傳承規劃。 不是只看台灣那一塊,而是把台灣遺產稅 + 美國遺產稅 + CFC 一起試算。
延伸閱讀:CRS 上路五年,你的海外帳戶還安全嗎?台灣人必讀的申報現況與應對策略
FAQ
Q:台灣人用複委託(海外券商透過台灣券商下單)買的美股,也算美國境內資產嗎?
A:是的。複委託只是交易通道,資產性質不變。你持有的是美國上市公司股份,仍屬 US situs 資產,美國遺產稅適用。
Q:我在美國有房子,但登記在我太太名下,這樣不算我的遺產?
A:這取決於台灣的夫妻財產制與美國各州財產法的交互。若確實是你太太獨立擁有,你去世時不計入你的遺產;但若實質是共同資產,稅務機關可能穿透認定。需要個案評估。
Q:我把美股捐給美國慈善機構,可以扣抵美國遺產稅嗎?
A:非美國居民適用的遺產稅慈善扣除規定較為限縮。捐贈給美國501(c)(3)機構的部分,理論上可申報扣除,但實務操作複雜,需要美國稅務律師確認。
Q:愛爾蘭掛牌 ETF 的股息,台灣需要申報嗎?
A:愛爾蘭 ETF 支付的股息屬於海外所得,計入個人最低稅負制。若全年海外所得未達 NT$100 萬,不需繳稅;超過後依最低稅負制 20% 計算基本稅額。
Q:美國不動產去世後,繼承人怎麼繳稅?
A:繼承人(若也是非美國居民)需向美國國稅局(IRS)申報 Form 706-NA,並在繳清稅款後才能辦理產權轉移。稅款未繳清前,IRS 對資產有留置權(lien)。
Q:我已經持有大量美股,現在換成愛爾蘭 ETF,會有台灣所得稅問題嗎?
A:台灣目前對個人海外有價證券的資本利得不課所得稅(以最低稅負制計算,需合計海外所得)。賣出美股、買入愛爾蘭 ETF 的過程,若有獲利,計入海外所得,未達門檻(NT$100 萬)不需繳稅。
Q:設立 BVI 公司來持有美股,台灣 CFC 怎麼辦?
A:這兩件事需要一起規劃。BVI 公司持有美股可解決美國遺產稅問題,但 2023 年起台灣 CFC 制度上路,BVI 公司的留存盈餘需計入台灣個人基本所得額。若盈餘超過 NT$700 萬且無實質營運,就需要每年申報。這是架構的代價,要跟規劃的好處一起評估。
海蒂的觀點
很多台灣投資人在累積海外資產的過程中,從來沒有想過「這筆錢傳出去的成本」。
美國遺產稅是一個典型的例子。它不在台灣媒體的報導焦點裡,你的券商也不會主動提醒你,等到事情發生了,繼承人才發現帳戶裡有一大筆稅需要繳。
好消息是,這件事是可以事先規劃的,而且不複雜——很多情況下,把美股換成愛爾蘭掛牌的同等 ETF,就已經解決了大部分問題。
關鍵是,你得先知道這件事的存在。
◇ Heidy 海蒂學姊 ◇
關於作者
我是海蒂學姊,專注高資產家庭、跨境資產與家族財富整合的獨立財務顧問(IFA)。跨境資產規劃,不是把錢放遠,而是讓架構站得住。
Disclaimer
本文為一般觀念分享,不構成個別投資、法律或稅務建議。美國遺產稅規則複雜且可能調整,個別情況差異甚大,建議諮詢具備美國執照的稅務律師或 CPA 後再行規劃。
Sources
- IRS:Estate Tax for Nonresidents Not Citizens of the United States
- IRS:Instructions for Form 706-NA
- IRS Publication 559:Survivors, Executors, and Administrators
- PwC:Worldwide Tax Summaries — United States Estate Tax
- 財政部:遺產及贈與稅法(全國法規資料庫)
- Vanguard Ireland:UCITS ETF Range
- iShares by BlackRock:CSPX ETF Overview
- Morgan Lewis:Estate Tax Alert — New $15 Million Federal Exemption Becomes Law(One Big Beautiful Bill Act, 202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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