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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人移民杜拜:稅務、身份、資產架構全解析
杜拜個人所得稅 0%,加上長居簽證門檻降低,吸引不少台灣高資產家庭認真評估。但移民不等於節稅——台灣 CRS、CFC、戶籍管理制度讓「人走了稅也走」沒有想像中簡單。
台灣人移民杜拜:稅務、身份、資產架構全解析
「杜拜沒有所得稅,我移過去就不用繳了。」
這句話我聽過不只一次。說這話的人,通常已經查過杜拜的稅率——確實是 0%——但沒有算清楚台灣這端會發生什麼。
節稅的邏輯要從兩端同時看:你在哪裡住、哪裡課稅,缺一不可。
為什麼杜拜現在這麼熱
幾個條件在近幾年同時成立:
- 個人所得稅 0%:阿聯酋至今沒有個人所得稅,薪資、投資收益、資本利得均不課稅
- 企業稅 9%,但門檻高:2023 年起,阿聯酋對年利潤超過 AED 375,000(約 NT$330 萬)的企業課徵 9% 企業所得稅(依據阿聯酋《聯邦法令第 47 號》,2022 年頒布,2023 年 6 月起適用)。自由區(Free Zone)企業仍可適用 0% 稅率,但須符合合格免稅活動(Qualifying Activities)的條件
- Golden Visa 門檻降低:持有 AED 200 萬(約 NT$1,740 萬)以上的不動產或基金投資,可申請 10 年長期居留簽證(阿聯酋移民局 2022 年新制)
- 稅務居民身份可取得:在阿聯酋居住超過 183 天,或以阿聯酋為「生活重心」,可向聯邦稅務局(FTA)申請稅務居民證明(Tax Residency Certificate,TRC)
台灣端:你的稅務居民身份怎麼認定
這是最多人忽略的部分。
台灣的所得稅居民認定,不是看護照、不是看居留地,而是看「在台灣境內居住滿 183 天」或「在台灣有戶籍且有住所」(依所得稅法第 7 條)。
- 如果你保留台灣戶籍:國稅局可能仍視你為台灣稅務居民,全球所得課稅
- 如果你遷出戶籍但每年仍回台超過 183 天:課稅居民身份並未中斷
- 重點:移民杜拜後,若每年回台探親、處理業務超過 183 天,台灣的課稅身份仍在
CFC:境外公司的被動所得照樣課
很多人在移民前已設有開曼、BVI、香港等境外控股公司。
2023 年起台灣實施 CFC 制度(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 12 條之 1):台灣稅務居民持有境外公司超過 50%,且境外公司有效稅率低於台灣 14%——相關被動所得需視同分配並申報。
移民杜拜能解決 CFC 問題嗎?若成功切斷台灣稅務居民身份,CFC 申報義務隨之消失。 但切斷身份的條件(戶籍遷出+居住天數管理)必須真實履行,不能只是書面操作。
台灣來源資產,移民後仍課台灣遺贈稅
杜拜本身沒有遺產稅、贈與稅,但持有台灣資產(不動產、上市股票、未上市股權)仍受台灣遺贈稅管轄。
台灣來源資產,無論被繼承人住在哪裡,台灣都有課稅權(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 條)。
移民後的資產配置重點:
- 在台灣的不動產和股權,若仍持有,仍受台灣遺贈稅管轄
- 移至杜拜後新設的架構(如阿聯酋自由區公司),需確認 CRS 申報義務——阿聯酋已於 2018 年全面加入 CRS,帳戶資訊會交換給與台灣有 CAA 協議的國家
- 建議在移民前完成台灣來源資產的結構整理,而非移民後再補救
資料來源
| 來源 | 說明 |
|---|---|
| 阿聯酋《聯邦法令第 47 號》(2022 年) | 企業所得稅 9%,個人所得稅維持 0%;利潤超過 AED 375,000 才起徵 |
| 阿聯酋聯邦稅務局(FTA) | Tax Residency Certificate(TRC)申請條件:境內居住 183 天或以阿聯酋為生活重心 |
| 阿聯酋移民局(ICP)2022 年新制 | Golden Visa:AED 200 萬不動產或基金投資門檻,10 年居留 |
| 所得稅法第 7 條(台灣) | 台灣居民定義:境內居住滿 183 天,或有戶籍且有住所 |
| 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 12 條之 1(台灣) | 受控外國公司(CFC)制度,2023 年起生效 |
|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 條(台灣) | 台灣來源資產無論被繼承人居住地均課徵遺贈稅 |
| OECD Global Forum on Transparency and Exchange of Information | 阿聯酋 CRS 全面參與,2018 年起正式交換 |
本文為教育性內容,移民稅務規劃涉及台灣與阿聯酋兩地法規的複雜交叉,個別情況差異很大,建議與熟悉兩地稅法的顧問個別評估。
— Heid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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