傳承規劃 · · 最後更新 2026-06-12

遺產稅最高 20%,你有五種合法工具可以用——信託、保單、贈與、控股架構、不動產評價差,完整比較

台灣遺產稅最高20%。信託、保單、贈與、控股架構、不動產評價差異——五種合法工具的原理、比較與搭配方式。

台灣遺產稅最高到 20%。很多人知道這件事,但不知道有五種合法工具可以用。


直接答案: 台灣遺產稅採三級累進稅率,最高 20%,免稅額 1,333 萬。五種合法降稅工具:年度贈與(每人每年 244 萬免稅)、人壽保單(指定受益人的理賠金不計入遺產)、信託(生前移轉、分期給付)、公司控股架構(股票淨值計算取代直接持有資產)、不動產評價差異(公告現值遠低於市價)。這五種工具各有適用情境,沒有哪一種萬能。真正有效的規劃,幾乎都是兩到三種工具疊加使用。


傳承規劃文件——遺產稅工具與策略整理


這件事是什麼?

很多人對遺產稅有一個誤解:「我資產沒有很多,應該不用繳。」讓我們先把數字擺出來,才能清楚你的處境。


重點整理:

  • 2025 年遺產稅免稅額 1,333 萬,課稅級距上限提高至 1 億 1,242 萬才適用最高稅率 20%
  • 贈與稅每人每年免稅額 244 萬,以贈與人計算(父母各自有 244 萬,合計 488 萬)
  • 保險法第 112 條:指定受益人的身故理賠金,不列入被保險人遺產
  • 不動產遺產課稅以「公告土地現值+房屋評定標準價格」計算,通常遠低於市價
  • 信託財產獨立於委託人財產之外,具有保護與分期給付優勢
  • 所有工具都有前提:必須在繼承事實發生前完成規劃
  • 近二至三年內大額移轉,稅務機關可能視情形審查是否屬贈與或逃漏稅

台灣遺產稅的基本框架

2025 年(114 年)遺產稅數字:

項目金額
免稅額1,333 萬
配偶扣除額553 萬
直系血親卑親屬(每人)56 萬
父母(每人)138 萬
喪葬費138 萬

試算範例:

被繼承人留下 8,000 萬資產,配偶健在,二名子女。

  • 遺產總額:8,000 萬
  • 免稅額:−1,333 萬
  • 配偶扣除:−553 萬
  • 子女扣除:−112 萬(56 萬 × 2)
  • 喪葬費:−138 萬
  • 遺產淨額:5,864 萬
  • 稅額:5,621 萬 × 10% + (5,864 − 5,621) 萬 × 15% = 562 萬 + 36 萬 = 約 598 萬

接近 600 萬的稅,在沒有任何規劃的情況下,必須在申報期限內現金繳清。這就是為什麼提前規劃如此重要。


工具一:年度贈與規劃

原理: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22 條規定,每位贈與人每年有 244 萬元免稅贈與額度。父母各自有額度,合計可每年贈與 488 萬,不需繳贈與稅。

效果: 連續 10 年,一對父母合計可合法移轉 4,880 萬資產給子女,完全免稅。

適用情境:

  • 流動性資產(現金、股票)為主
  • 子女已成年,資產管理能力成熟
  • 提前 10–20 年開始規劃

限制與注意事項:

  • 超過 244 萬的部分,須繳贈與稅(最低 10%,最高 20%)
  • 近親之間低於市價的財產移轉,可能被認定為贈與
  • 子女結婚時,另有 100 萬婚嫁贈與免稅額

搭配方式: 搭配信託,可以每年將贈與款項注入信託,由受託人按規劃分期給付。


工具二:人壽保單

原理: 保險法第 112 條:「保險金額約定於被保險人死亡時給付於其所指定之受益人者,其金額不得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。」

白話翻譯:你買一張壽險,指定孩子為受益人,你過世時理賠金直接給孩子,不進遺產、不課遺產稅、不受強制執行。

效果:

  • 高保額設計可為繼承人預備遺產稅資金
  • 理賠金不計入遺產,直接過戶給受益人,流程最快
  • 若搭配年金險,可實現生前資產「活用、傳用」

適用情境:

  • 資產中有大量非流動性資產(不動產、股權),繼承人可能面臨「有資產但沒現金繳稅」困境
  • 希望確保特定家人直接受惠,繞開遺產分配程序

限制與注意事項:

  • 財政部曾針對「躉繳高額保單」發函,若明顯以節稅為目的、投保時健康狀況已不佳,稅務機關可能將保險金計入遺產(釋函 2010 年 9 月)
  • 保費來源需要合理說明(若從子女帳戶支付,可能被認定為贈與)

搭配方式: 以控股公司作為要保人,家屬為受益人,讓保費從公司盈餘支出,提高資金效率。


工具三:信託

原理: 信託法第 1 條:委託人將財產權移轉給受託人,受託人依信託本旨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。信託財產獨立於委託人與受託人的個人財產之外——這是信託保護力的核心。

信託的核心效果:

  • 生前移轉:財產進入信託後,不計入未來遺產
  • 分期給付:可設定子女在特定年齡或條件下才能領取,防止一次揮霍
  • 財產保護:信託財產原則上不得強制執行(信託法第 12 條)

台灣本地信託

台灣信託依據《信託法》(民國 85 年施行)及《信託業法》設立,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管。

台灣信託的優點:

  • 設立成本相對較低(一次性設立費 NT$3–8 萬,年費 NT$5–20 萬)
  • 法律架構清楚,糾紛可在台灣法院解決
  • 不需要跨境操作,日常管理簡便

台灣信託的限制(需特別注意):

限制一:財產移轉入信託可能課贈與稅 將財產移轉入信託,若超過每年 244 萬免稅額,需課徵贈與稅。這意味著大額資產一次性移入信託,可能產生顯著稅負。

限制二:委託人兼受益人時保護力弱 若委託人同時是受益人(自益信託),信託法第 12 條但書規定,債權人仍可對受益人的「受益權」聲請強制執行。真正的保護,需要委託人與受益人分離(他益信託)。

限制三:受託銀行投資彈性有限 台灣銀行受託人的投資範疇,通常受到限制,難以配置海外股票、私募基金等多元資產。

限制四:資訊透明度較高 台灣信託資料在 CRS 框架下,信託帳戶資訊可能被交換至其他稅務機關。

離岸信託(香港、新加坡)

香港信託的特點:

  • 依據《受託人條例》(2013 年修訂),允許設立「保護人制度」(Protector)
  • 可持有全球資產,包括上市股票、私募基金、不動產、銀行帳戶
  • 2013 年修法明確允許「保留權力信託」——委託人可保留更換受託人的權利

新加坡信託的特點:

  • 受新加坡金融管理局(MAS)監管,新加坡對信託無資本利得稅、無遺產稅
  • 受益人若非新加坡居民,信託收益通常不在新加坡課稅
  • 適合同時有中國大陸、東南亞資產的家族

台灣信託 vs 離岸信託比較

項目 台灣本地信託 香港信託 新加坡信託
法律基礎 台灣信託法 英國普通法/受託人條例 英國普通法/信託公司法
設立成本 低(NT$3–8 萬) 中(US$5,000–20,000) 中(US$5,000–20,000)
年度維護費 NT$5–20 萬 US$5,000–15,000 US$5,000–15,000
資產配置彈性 有限(受銀行內規) 高(全球資產) 高(全球資產)
保護人機制 有限 完整(2013年修法後) 完整
隱私保護 較低(受金管會監管) 較高(CRS 仍適用) 較高(CRS 仍適用)
適合情境 台灣資產為主、預算有限 跨境資產、高資產家族 東南亞資產、多代傳承

工具四:公司控股架構

原理: 遺產稅對公司股票的課稅方式,依據是「每股淨值」(非上市公司)或「收盤價或加權平均」(上市公司)。若透過控股公司持有不動產、投資等資產,遺產稅課稅基礎可能低於直接持有。

效果:

  • 不動產若直接持有:以公告土地現值 + 房屋評定標準價格課稅
  • 不動產若透過公司持有:以公司股票每股淨值計算,通常較低
  • 公司法第 42 條:控股公司收到子公司股利,免再計入所得,稅務效率提升

限制與注意事項:

  • 近年稅務機關對「以公司節稅」審查日趨嚴格,需有實質營運目的
  • 若股東同時為董事,個人與公司財務混用,可能被穿透認定(揭穿公司面紗)

搭配方式: 控股公司 + 信託,讓信託持有控股公司股份,既有評價優勢,又有信託保護。


工具五:不動產評價差異

原理: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0 條規定,不動產遺產以公告土地現值(土地)和房屋評定標準價格(建物)計算,而非市場成交價。

台灣實際狀況:

  • 公告土地現值通常為市價的 80–90%(大都市區較接近)
  • 房屋評定標準價格通常為市價的 10–30%(老舊建物尤其明顯)
  • 兩者合計,遺產課稅基礎可能僅為市場價值的 40–60%

試算範例: 市值 3,000 萬的台北市老公寓(土地市值 2,500 萬、建物市值 500 萬):

  • 公告土地現值:約 2,000 萬(市值 80%)
  • 房屋評定標準價格:約 100 萬(市值 20%)
  • 遺產課稅基礎:2,100 萬(實際市值 3,000 萬,省了 900 萬課稅基礎)

搭配方式: 保留不動產不動(利用評價差異),搭配保單為繼承人預備現金繳稅,是台灣最常見的配置之一。


五種工具完整比較表

工具 節稅原理 主要優點 主要限制 建議起始時機
年度贈與 生前移轉,減少遺產總額 簡單、彈性大 每年上限 244 萬/人;需長期執行 越早越好
人壽保單 理賠金不計入遺產 速度最快、稅最確定 保費成本高;健康門檻 健康時盡早投保
信託 財產獨立,生前轉移 可附條件;保護力強 移轉時仍可能課贈與稅;維護費 糾紛發生前 2 年以上
控股架構 股票淨值課稅,低於資產市值 整合管理;傳承控制權 建置成本高;需實質營運 資產達 5,000 萬以上
不動產評價差 公告現值低於市價,課稅基礎小 不需主動操作;自然存在 繼承人需有現金繳稅;難分割 持有期間搭配保單

如何搭配使用?三種常見組合

組合 A|現金資產為主的家族 年度贈與(長期提前移轉)+ 保單(確保理賠金直接到受益人) → 簡單、成本低,適合資產在 5,000 萬以下的家庭

組合 B|不動產為主的家族 保留不動產(利用評價差異)+ 人壽保單(為繼承人預備繳稅現金) → 解決「有資產沒現金繳稅」的核心問題

組合 C|企業主家族 閉鎖性控股公司(股權傳承 + 評價優勢)+ 信託(包住控股股份)+ 保單(補強流動性) → 最完整,但建置成本最高,適合資產超過 1 億的家族


誰需要注意?

你需要認真考慮,如果:

  • 資產(含不動產市值)超過 3,000 萬——已開始進入課稅範圍
  • 你的資產大部分是不動產或股權(非流動性)——繼承人可能沒現金繳稅
  • 你有多位繼承人且沒有明確分配設計
  • 你的保單受益人欄位很久沒更新
  • 你完全沒有做過「遺產稅試算」

立即可以做的第一步: 把你目前的資產(不動產、股票、存款、保單、海外資產)列一張表,估算一下遺產淨額,對照稅率,算出大概要準備多少現金。這件事不需要顧問,自己可以先做。


常見誤解

誤解真相
「我只有一間房,應該不用繳遺產稅」台灣房價持續上升,很多人名義上「只有一間房」,但那間房已值 3,000–5,000 萬,超過免稅額加扣除後的標準
「買高額保單一定可以免遺產稅」財政部曾發函:躉繳高額保單、投保時健康已不佳等情況,稅務機關可能將保險金計入遺產
「贈與給孩子就可以省遺產稅」超過每年 244 萬的贈與,需繳贈與稅;且移轉後孩子若無法妥善管理,可能造成更大問題
「遺囑寫清楚就夠了」遺囑決定財產誰拿,但無法決定要繳多少稅、繼承人有沒有現金繳稅、或企業股權怎麼傳

判斷表格 / 清單

自查:我的傳承規劃做到哪裡了?

  • 我有沒有估算過自己大概會留多少資產給下一代?
  • 如果今天我走了,繼承人能不能在 6 個月內籌到現金繳遺產稅?
  • 我現在的保單受益人,是我真正想讓受益的人嗎?最近有更新嗎?
  • 我有沒有每年用到 244 萬的贈與免稅額度?
  • 我的不動產有沒有用來節稅,還是純粹放著?
  • 我有沒有考慮過信託或控股架構,或者這些對我來說太複雜?

信託機構建築——穩健傳承的象徵


延伸閱讀:遺產稅現金流主題指南:高資產家庭如何避免資產還在、現金先斷

海蒂的觀點

很多人在知道遺產稅的那一刻,第一個念頭是「趕快把財產轉到孩子名下」。

我理解這個直覺。但這個直覺往往執行錯誤——要麼超過贈與稅免稅額,要麼資產移轉後被認定為逃漏稅,要麼孩子沒準備好接手那筆錢。

這五種工具,每一種背後都有一個核心邏輯:讓財富在對的時間、以對的方式、給到對的人。

贈與,是讓時間幫你工作的工具。 保單,是確保流動性、讓理賠金繞開遺產的最快方式。 信託,是當你不完全信任「給了之後對方能管好」時的保護機制。 控股架構,是當你的財富已經規模化、需要系統設計的時候。 不動產評價差異,是台灣特有的被動節稅紅利,只要你懂它的邊界。

這些工具沒有一種是萬能的。但疊加起來,是可以讓一個家族的財富平穩、有尊嚴地傳到下一代的。

◇ Heidy 海蒂學姊 ◇


FAQ

Q:台灣遺產稅免稅額 1,333 萬,很多家庭是不是不需要擔心?

如果你的資產合計在 2,000 萬以下,加上配偶和子女扣除額,遺產淨額確實可能接近零。但台灣不動產價格持續上升,很多人名義上「只有一間房」,但那間房已值 3,000–5,000 萬。不要用過去的感覺判斷今天的狀況。

Q:買很高額的保單,稅務機關會有意見嗎?

會。財政部曾發函,投保時已患重病、或以躉繳方式一次繳清高額保費、保費接近保額、被保險人年齡過高,這幾種情況稅務機關可能將保險金計入遺產。合法的保單規劃應在健康時及早進行,且投保目的需合理。

Q:贈與給配偶需要繳稅嗎?

依遺產及贈與稅法,配偶間相互贈與的財產免徵贈與稅。但要注意:若婚後贈與的財產後來因離婚被主張剩餘財產分配,可能有其他稅務問題。

Q:不動產的評定標準價格到底有多低?

以台北市老公寓為例,1990 年代興建、市值 2,000 萬的建物,評定標準價格可能只有 50–100 萬。差距非常大。但近年各縣市政府在陸續調整,這個差距可能逐步縮小。

Q:這五種工具我要用哪幾個?

沒有標準答案。這取決於你的資產組成、家庭結構、與繼承人的關係、以及你願意承擔多少複雜度。通常一個有效的傳承規劃,會從「資產盤點」開始,再決定工具組合。


關於作者

我是海蒂學姊,專注高資產家庭、跨境資產與家族財富整合的獨立財務顧問(IFA)。我寫這些文章,不是要教你怎麼操作每一個工具,而是希望讓你看清楚:你現在的財富,有沒有站在一個穩固的架構上。

Disclaimer

本文為一般觀念分享,不構成個別投資、保險、法律或稅務建議。信託、控股架構、遺產稅規劃、離岸資產安排,應依個案情況諮詢合格會計師、律師與持牌專業人士。稅法數字以本文撰寫時公告為準,實際申報請以最新法規為依據。


Sources

  1. 財政部:114 年遺產稅、贈與稅免稅額及課稅級距金額公告
  2.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0 條(不動產課稅基準)、第 22 條(贈與免稅額)
  3. 保險法第 112 條(指定受益人保險金不列入遺產)
  4. 信託法第 1 條、第 6 條、第 12 條(信託財產獨立性)
  5. 財政部賦稅署:贈與稅免稅額以贈與人計算之釋函
  6. Deloitte Taiwan:2025 年稅法要點更新(全民稅改)
  7. 和眾會計師事務所:2025 最新遺贈稅免稅額、扣除額、課稅級距
  8. 房感 HouseFeel:公告地價與公告現值差異說明
  9.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:不動產遺產價值計算方式
  10. 法律白話文運動:遺產稅試算與省稅方法

— Heidy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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